为深化中华法系域外传播、近代比较法律史领域学术合作,推动法律史学前沿研究创新,吉林大学法学院举行兼职教授聘任仪式,并同步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米乐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刘国良教授受聘为吉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聘任仪式与专题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刘晓林教授主持,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姚建宗教授担任讲座点评嘉宾,学院师生及省内外线上线下法学研究者参与本次活动。

聘任仪式上,刘晓林副院长代表法学院对刘国良教授表示热烈祝贺与诚挚欢迎。刘晓林简要介绍刘国良教授学术履历,肯定其在中华法系海外译介、近代中欧法律文化交流、自贸港法治等领域的丰硕成果,期待刘国良教授以兼职教授身份持续助力学院法律史、比较法学科建设,深化双方学术交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工作。随后,学院向刘国良教授颁发兼职教授聘书。刘国良教授发表受聘感言,感谢吉林大学法学院的信任,他表示将积极参与学院学术研讨、课题研究与人才培养,携手深耕中华法系西传这一前沿议题,共同推进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

聘任仪式结束后,刘国良教授作题为《1810 年斯当东英译本〈大清律例〉刊行至德国刑法现代化:欧洲知识界认知流变与思想传导》的主旨学术报告。报告以 1810 年斯当东伦敦英译本为逻辑起点,梳理《大清律例》由英伦刊印,衍生出 1812 年巴黎法文版、米兰意大利译本,再向德意志知识圈层流转的完整文献传播链条。

刘国良教授系统梳理 19 世纪德国东方学家、法哲学家、刑法与比较法学者对《大清律例》的接受脉络,厘清柯恒儒、洪堡特、诺伊曼、普拉特等学者的译介与研究实践;重点剖析黑格尔及 19 世纪中后期德国刑法学者,如何将《大清律例》作为异域刑法样本,围绕罪刑规范结构、身份刑法两大维度开展比较探究。报告澄清学界常见误区:19 世纪德语世界并无《大清律例》完整德文全译本,德国学者多依托 1812 年法文译本辅以英译本开展片段研究。德意志学界并非意在移植中华法系制度,而是把《大清律例》塑造为 “异域他者”,反向为德国现代刑法体系建构提供参照。报告完整还原欧洲知识界认知变迁:从启蒙时代理想化中国想象,到依托译本开展实证审视,最终将中华法系定位为前现代刑法参照样本,阐释跨语种法律文本转译中的术语归化、语义偏移与思想传导机制,为中华法系海外传播、近代比较法知识谱系研究提供全新分析框架。

主旨报告后,姚建宗教授作点评。姚建宗教授高度评价本选题的学术价值与创新视野,认为该研究打通法律史、比较刑法、跨文化法律传播的学科边界,跳出单向中西法律交流叙事,依托文献链条还原思想传导的复杂过程。他指出,该研究不仅厘清 19 世纪欧洲对中华法系认知的演变脉络,更有助于重新审视近代西方法学理论建构过程中非西方法律样本的参照功能,对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具有重要启发意义。同时,姚建宗教授围绕译本史料考证、核心概念界定、理论拓展方向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引导在场师生思考中华法系典籍西传背后的知识建构与话语问题。

互动交流环节,在场师生围绕斯当东译本翻译立场、米兰意大利译本史料价值、德国学者文献取舍标准、身份刑法比较边界等问题积极提问。刘国良教授逐一细致作答,与师生深入研讨,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活动最后,刘晓林副院长作总结。他指出,本次聘任为两院学术合作开启新篇章,本次讲座史料扎实、视野宏大,将法典域外译介置于 19 世纪欧洲刑法转型的宏大历史背景下考察,为法律史与比较法研究提供新范式。学院将持续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鼓励师生深耕中华法系、近代中外法律文化交流等前沿领域,持续推进学科建设与学术创新。